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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集中宣判蓝山扫黑除恶案件

更新时间:2018-03-23 信息来源:蓝山新闻网


  红网蓝山县分站3月22日讯(记者 李果娜 欧阳翔煜)  3月22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蓝山县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室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王某龙、杨某、封某亮、蒋某宾、黄某燕等七人分别参与或共同参与的寻衅滋事、赌博、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数起案件。这是今年我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集中宣判的第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此次集中公开宣判,彰显了我县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标志着我县吹响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冲锋号。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政法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集中侦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净化了全县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但是,随着我县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受种种因素影响,极少部分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为打击歪风邪气,净化社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突出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治乱、无乱强基,一抓三年,一抓到底,努力实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等“三个目标”。

  截至目前为止,我县共打掉了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破获“村霸”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15人,查处基层破坏选举秩序案6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7人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效净化了我县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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