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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住房公积金可“组合贷款”购房

更新时间:2018-04-10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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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赵威 欧宇馨)4月10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永州市分行举行“住房公积金+建设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座谈会暨签约启动仪式。会上,双方共同签订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作协议书》。

  此次推出的新型“组合贷款”产品,是以“让群众只跑一次路”为目标,实行联合办公、整合优化服务,为广大缴存职工购建房提供更大资金支持提供保障,助推惠民、便民政策切实转变,满足了群众企盼和现实需求。

  据了解,“组合贷款”是同一借款申请人可以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并分开核算利息,与单方面商业贷款对比,“组合贷款”可节约20%的利息支出。

  申请“组合贷款”的对象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组合贷款”楼盘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当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的规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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