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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村支书违反三项纪律被留党察看

更新时间:2018-06-11 信息来源:宁远新闻网


  “我私心太重,严重违反了纪律规定,对不起组织的培养,现在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很内疚,今后将引以为戒,绝不再犯。”日前,宁远县五龙山瑶族乡洋塘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忠桂在谈到自己的违纪行为时悔恨不已。

  洋塘村位于宁远北端、阳明山脚,距离宁远县城76公里,是山高水险、民风淳朴的一个少数民族聚居村。2014年1月,王忠桂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自己的亲属办理低保,违反了群众纪律;侵占村集体资金35431元,违反了廉洁纪律;审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了政治纪律。2017年11月24日,王忠桂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低保评议优亲厚友 群众纪律抛之脑后

  2012年,王忠桂的父母被评定为农村低保对象。2014年1月,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王忠桂组织村“两委”干部召开低保评议会,准备对全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大清理。

  按照国家规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村干部和其家庭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确有特殊情况须经上级审核。

  为了确保父母能够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王忠桂与村两委干部商议,按照“一刀切”的办法,不分家庭情况和身份条件,将患有重病和年纪大的村民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这样的评议方式完全背离了农村低保的工作原则,但碍于情面,村两委干部都没有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王忠桂的父母得以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2015年的一天,王忠桂的亲姨找到他,提出自己丧偶多年,希望王忠桂能把她纳入农村低保对象。王忠桂明知亲姨的子女均在外工作,家庭条件也不错,但依然将此事揽了下来。不久,王忠桂将亲姨违规纳入为农村低保对象。

  2016年7月,五龙山瑶族乡纪委开展清理低保“四类人员”专项行动,要求各村上报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人员名单。王忠桂将一些家中或亲属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农村低保对象清理出去,却选择性忘记了自己的父母和亲姨也应该被清理。

  2017年5月,宁远县开展低保“四类人员”清理专项工作,王忠桂的父母和亲姨这才被清理出农村低保对象。

  集体资金贪占挪用 廉洁纪律置之不理

  在农村低保评议工作中尝到甜头后,王忠桂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将黑手进一步伸向了村集体资金,既管钱又管账的他成了村里的“一霸手”。

  2014年1月,新上任的王忠桂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到黄洞自然村至包家自然村近2公里的道路通畅工程项目,由村里自筹12万元配套资金,其余资金缺口由县交通局解决。随后,村两委通过组织村民集资捐款筹得资金131500元,除去修路前期开支9000元后,剩余的122500元王忠桂未上交村集体,而是由个人保管。

  2014年4月,道路通畅工程项目尚未动工,考虑到实际情况,村里决定先用集资捐款筹得的122500元资金修建村级活动中心和黄洞自然村、包家自然村的水坝、水渠。当年9月,村级活动中心和水坝、水渠完工,共开支137069元,王忠桂个人为此垫付了14569元。

  2015年,村里以修建黄洞自然村、包家自然村的水坝、水渠和道路通畅工程项目的名义争取到了两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助资金120000元,王忠桂将这120000元作为道路通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

  2015年6月,村级活动中心通过了验收,由县委组织部发放奖励资金50000元。当年6月22日,王忠桂独自一人来到了乡财政所,将钱领了回来,除去个人垫付的14569元,王忠桂应该要向村集体上交剩余的35431元。

  然而,王忠桂的心里起了波澜,他认为自己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劳苦功高,不仅为村里争取了这么多项目,还多次动用自己的私车办公家事,理应得到补偿。于是,王忠桂向村两委隐瞒了这笔奖励资金,将剩余的35431元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用于日常开支。

  听闻风声对抗审查 政治纪律束之高阁

  “王忠桂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存在很多违纪行为,我们对他的意见很大。”2017年9月,宁远县纪委接到了群众举报,随即与五龙山瑶族乡纪委组建联合调查组,进村入户开展核查。

  9月30日,调查组工作人员与王忠桂进行了第一次谈话,就王忠桂在低保评议过程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行为进行了了解,王忠桂无法抵赖,只得将在低保评议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盘托出。

  “你们赶紧在这两张证明上签字捺印。”10月1日一大早,担心贪占挪用村集体资金行为败露的王忠桂如惊弓之鸟般将村两委干部召集到一起。他提出自己近年来为村里做了太多事,而黄洞自然村、包家自然村的水坝工程开支算少了,应该多列一些开支,以抵消自己的付出。于是,王忠桂口述编造了开支数,虚列了一张“黄泥口两个小水坝”的开支证明,开支数额为11760元。随后,王忠桂要求村两委干部在证明上签字捺印,并将时间落款为2014年6月4日。

  在虚列11760元开支后,还有2万余元奖励资金不能说明去向,王忠桂又虚列了一张村两委同意将2万余元余款作为他工作补偿的证明,再次要求村两委干部签字捺印,并将时间落款为2016年5月30日,妄图对抗调查。

  10月1日下午,调查组再次与王忠桂进行谈话,认为有两张虚假证明做“护身符”的王忠桂没有据实回答,而是跟调查人员打起了“太极”。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调查人员随后通过多方调查,最终查实了王忠桂的违纪行为,击破了他精心编造的谎言。

  “王忠桂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理应做服务群众、遵规守纪的表率,然而他却迷失了初心、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纪律红线,甚至公然对抗组织的审查,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海平说。

[稿源:宁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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