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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湘江水源地实现污水“零排放”

更新时间:2018-07-19 信息来源:红网永州


蓝山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水质取样监测。

  红网时刻记者 李慧芳 冯刚 通讯员 赵小兵 赵威 报道

  作为湘江发源地,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一直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水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针对国家生态环境部提出的要求,蓝山县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改,主要从整改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入手整改,已于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污水“零排放”

  为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污水“零排放”,蓝山县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识,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要求。

  蓝山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汇源瑶族乡,名称为新田湾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核实,有7户居民约25人居住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88户居民约375人居住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保护区内存在散户少量养殖猪、鸡、鸭情况,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饮用水源存在污染隐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耕地约600亩,存在农药、化肥等污染隐患。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提出的要求,蓝山县对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整改,已于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村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下游渠道

  整改具体措施为:建设污水处理站和防洪截污堤坝,将所有村民住户的生活污水截流、处理后经排水管排入保护区下游的龙溪渠道中,防止生活污水流入河道。

  同时把源峰村纳入城镇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处置,对保护区内生活垃圾转运站采取防渗漏措施。

  分类制定农林污染防治方案

  制定饮用水一级保护区退耕奖补方案和二级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禁渔、禁养奖补方案。

  对于已存在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确保保护区内无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

  禁止养殖、游泳等各种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为保证饮用水安全,蓝山县已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设立设置16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道路警示牌、防撞护栏、宣传牌、导流槽、应急池等安全防护设施。

  还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流沿岸安装了2000米的隔离护栏网,并进行巡查维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区,禁止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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