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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总工会举办第二届职工诗歌大赛

更新时间:2023-03-02 信息来源:永州市总工会


为热烈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团结引领全市广大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州拼搏奉献、建功立业,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文化素质和文学素养,永州市总工会决定,今年“五一”期间举办永州市第二届职工诗歌大奖赛。

大赛主题

本次诗歌大奖赛以“诗赞劳动,歌咏幸福”为主题,讴歌永州红色工运历史(人物)和新时代工会工作,颂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赞美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优秀劳动者和劳动群体,抒写人民群众用勤劳奋斗创造的幸福生活和发展成就,展现全市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爱岗敬业、创新创造、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

参赛对象

以永州市各级工会会员为主,欢迎全市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及永州籍在外务工人员参与。

征稿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5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

1.来稿作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诗赞劳动,歌咏幸福”主题,突出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体现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特色。

2.诗歌体裁要求现代诗,散文诗、古体诗词亦可。现代诗组诗不超过100行,单首诗不超过50行;散文诗总字数不超过2000字;古体诗词不超过5首。全部要求原创首发作品,未在纸媒或其他自媒体上发布。

3.投稿方式:本次赛事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永州市第二届职工诗歌大奖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一位作者只能投稿参评一次,多投无效。稿件统一用word格式文档,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一律左对齐;同时在文末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及微信号等信息。

4.文责自负。涉嫌抄袭作品,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人。

2、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人。

3、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人。

4、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人。

评选方式

由市总工会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择日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作者发放奖金和颁发荣誉证书。重点获奖作品推荐到市内外报刊杂志发表。对符合条件的一等奖获得者,市总工会将授予“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使用权及赛事活动最终解释权。

永州市总工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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